无证行医致人死亡的应付什么责任
无证行医致人死亡的应付刑事责任,具体如下:
1.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【资料图】
2.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,为他人治病,情节严重的行为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61条规定:“非法行医,造成患者人身损害,不属于医疗事故,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有关赔偿,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
二、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
找法网提醒您,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如下:
1.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。
2.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。
3.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。
4.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5.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,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。
6.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。
三、非法行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
1.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,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: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。
2.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,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、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。
3.受害者或者其家属除了可以主张上述费用外,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。
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:侵权人的过错程度;侵害的手段、场合、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;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;侵权人的获利情况;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;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,适用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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