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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和消费升级的持续,休闲食品作为快消品的细分品类得到快速发展,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增。艾媒咨询数据显示,预计到2023年休闲食品行业规模将突破万亿元。在坚果市场规模不断扩增的同时,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坚果生产,是推动坚果产业健康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。
2022年7月11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《坚果与籽类食品质量通则》国家标准。该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,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、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、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、福建百联实业有限公司、宁波恒康食品有限公司、咸阳市彩虹商贸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。该标准将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。
该标准代替GB/T 22165- 2008《坚果炒货食品通则》,与GB/T 22165- 2008 相比,除结构调编辑性改动外,该标准将标准名称修改为“坚果与籽类食品质量通则”;更改了坚果与籽类食品的术语和定义(见,2008年版的);增加了坚果类籽类、果仁、坏仁粒、虫蚀粒、空瘪粒的术语和定义(见)等等。
该标准界定了坚果与籽类食品的术语和定义,规定了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签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要求,适用于坚果与籽类食品的生产、销售和检验。
在“分类”方面,该标准根据加工方式的不同将坚果与籽类食品分为:烘炒坚果与籽类食品(烘炒类)、油炸坚果与籽类食品(油炸类)、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(其他类)。
在“技术要求”方面,该标准规定了坚果与籽类食品的原辅料要求、感官要求、理化指标、净含量要求。其中,坚果与籽类的色泽需要具有该品质应有的色泽;滋味与气味应纯正,不应有酸败等异味。扁桃核、豆类的带壳产品的虫蚀粒应小于等于3%,去壳类应小于等于2%;碧根果、核桃、扁桃核、杏核、香榧的带壳产品的空瘪粒应小于等于3%;葵花籽、夏威夷果、西瓜籽带壳产品的空瘪粒应小于等于2%。
其他详细详细内容可查看文末链接。 坚果与籽类食品质量通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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